2004年10月1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五版: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半是线人 一半是罪人
新华 王砺 圣罡

  在一伙骗子利用一项纸上的工程实施诈骗的时候,身为公安线人的他,意外被邀进入诈骗团伙。由于他反馈回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,公安机关还批准他继续卧底,并为其确定了的代号。
  然而,面对金钱的引诱,他一面向公安机关透露一些信息,一面则悄悄利用自己卧底假冒工商局长的身份,疯狂诈骗。在短短的8个月时间里,就诈骗钱财近20万元。
  2004年8月19日,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颜金德犯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,罚金人民币12000元。9月23日,笔者在衡阳市中院采访得知,此判决已生效。
  颜金德目前已进入监狱服刑。翻看厚厚的案卷,这一幕荒唐而又疯狂的诈骗一一呈现……
    
    纸上工程引来诈骗者
    2000年5月,湖南省衡阳人刘勇到衡阳市工商局家属房访友,巧遇时任该市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的邓仕庚。邓仕庚与刘勇原先就认识。邓仕庚向刘勇透露局里有一个想法,想将工商局整体搬家,办公楼与家属房一起建,需投资6500多万元。
  从工商局回来,刘勇就盘算在这项工程上做点文章。回来不久,刘勇就在朋友圈中将这个消息放出去:“刘勇手上有一个6500万元的工程要做!”
  这个消息也传到了刘勇前妻郑金凤的耳中,郑金凤开始四处为刘勇联系合作伙伴。
    2001年8月中旬,个体建筑老板刘明(化名)碰到了郑金凤。两人较熟,就闲聊起来,郑金凤神秘地告诉他这项工程。刘勇也是刘明的熟人,听到这个消息,刘明表示有兴趣。
    9月17日晚上,刘明与刘勇见了面,就这个基建项目进行洽谈。从酒店回来,刘勇发现刘明急于想做这个工程,但仍有些疑问。为了稳住他,几天后,刘勇主动约刘明喝茶,刘勇透露:“原市工商局局长同我关系好,现局长是他提拔上来的,老局长要把这项工程给我搞,让我赚点钱,这个工程不需要垫资,搞免标。”
  搞过多年工程的刘明质疑:“按照国家规定,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就要招标。”
  刘勇谎称:“我同省里领导关系好,我负责把省里关系搞好,作免标工程。”
  刘勇以要活动为由,提出向刘明借资1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。尽管这个数字由10万降到8万,再降到6万元,但刘明还不肯掏钱,说过几天再定。眼见送上门的财神要跑掉,刘勇再出一招。9月20日下午,刘勇要邓仕庚假冒工商局基建科长与刘明见面,见面时邓仕庚就建筑结构与每平方单价同刘明进行交谈。这一次见面,让刘明有些动心,但似乎还未下定决心。
  公安线人入伙充局长
  
刘勇几次与刘明交往,觉得有钱可诈,但这条“鱼儿”就是不“上钩”。刘勇决定找个相似的人假冒衡阳市工商局胡局长。几经“挑选”,年近60的颜金德以身材、相貌接近于胡局长而“入围”。刘勇“坦率”地告诉颜:这次做的是一桩大生意,想与他合作搞些钱。
  让刘勇想不到的是,颜金德事实上是公安的线人。
  但见到有这么大的工程,颜金德想好处少不了,于是问刘勇自己怎么效力。刘勇说让他冒充市工商局长与基建老板接触,颜金德没有拒绝。
  准备好假证件后,10月中旬,刘勇约刘明和颜金德见面,他向刘明这样介绍颜:“这位就是市工商局的胡局长。”
  颜随即拿出伪造的工作证给刘明看,并说:“你的资料我已看过,党委开会研究同意让你承建这个工程,具体操作与经办由刘勇同志全权负责。”
  与“胡局长”见面后,刘勇发现刘明多了几分信任。刘勇决定再加一把油,于是该团伙又伪造了这项工程的相关文件和资料,并盖上相应的假公章。
  这一切打消了刘明的所有疑虑,刘明开始成为刘勇一伙疯狂诈骗的“钱袋”。
  卧底“假戏真做”捞钱
  
从10月进入这一诈骗团伙,颜金德在帮助团伙策划的同时,未忘记线人的“使命”。12月26日,颜金德向公安人员汇报了这一案情。颜在此前已经从刘明手中诈得钱财35000多元,但他在汇报中,只讲得了3000多元。
  见12月26日的汇报未引起怀疑,颜金德开始了更为疯狂的敛财行动。他先后以老婆回娘家、省局局长夫人生日等名义,在7个月中,从刘明身上诈取钱财8万多元。
    2002年春节期间,刘明因病住院,为了联系好工程事宜,将颜金德等人介绍给弟弟刘兵(化名)。之后,颜金德以工商局长身份开始向刘兵诈钱。从2002年3月到2002年5月,他以种种理由诈取刘兵钱财近7万元。
  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,颜金德还“指示”刘明兄弟:他是一局之长,大事由他作主,对刘勇这些手下办事的,给些小钱就行了。
  假局长在真局里接待人
  
颜金德在疯狂敛财的同时,为了取得公安机关的信任,不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汇报案情,而且还复印过一批资料。
  面对公安机关的信任,颜金德没有迷途知返。在玩弄刘明兄弟于股掌的同时,颜金德一伙并未在一棵树上拴死,又以这一工程为鱼饵,到处找“鱼”。
    2002年4月,经人介绍,广州市一家公司来到衡阳。颜金德一伙故伎重施,让该公司上了“钩”。
    5月12日,颜向这家公司的老总索要了一台手机和2000元钱。颜觉得太少,可能是广州这家公司不太相信自己。为了让他们信任,刘勇等人决定走一步险棋,带广州人到工商局去,与“胡局长”会面。
  这个“重任”落到邓仕庚身上。5月30日下午,邓仕庚让颜金德呆在自己的办公室里,广州公司的人一进入工商局办公大楼,邓仕庚即将他们引到事先预备好的工商局一楼小会议室。安顿好后,颜来到小会议室,以局长的身份接见了广州公司一行。
  颜像模像样地称:“你们来了,欢迎,至于工程之事手续快办好了,具体事情你们同刘老和邓科长谈,今晚我请你们吃饭,我现在有事,先走了。”
  在工商局办公楼内与工商局长相见,使得广州公司打消了顾虑。第二天,广州公司给了颜金德4万元现金加一台价值2000元的手机。
  这样一来,颜金德分别从刘明兄弟和广州公司诈取钱财价值近20万元。
  在此期间,颜以线人的身份,先后多次向公安机关汇报,但汇报中涉及到自己获取的金额只有数千元。
  行骗另外公司时露馅
  
就在这家广州公司受骗的同时,广州另一家单位也看中了这项工程,其负责人携20万元到衡阳来公关。
  这家公司在与刘勇一伙洽谈时,又通过另外渠道接触工商局,发现局长并非颜金德,工商局也无此工程,于是要找刘勇一伙的麻烦。
  刘勇一伙慌了神,频频关机。关机使得刘明兄弟无法与他们联系,工程又在节骨眼上,于是刘兵为了找胡局长,来到了工商局。
  让刘兵大吃一惊的是,胡局长与自己接触的“胡局长”不是同一人,方知受骗了。6月24日,刘兵巧妙约出刘勇后,立即将他扭送到衡阳市石鼓区公安分局。这个诈骗团伙才浮出水面。
    2003年5月27日,潜逃到江苏一个小村的颜金德被警方抓获。2004年1月2日,石鼓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颜金德有期徒刑12年,罚金人民币12000元。刘勇等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。
  一审判决下达后,颜以自己属公安特勤人员,为公安提供了本案的犯罪线索和相关情况,具有立功表现等为由,提起上诉。
    8月19日,衡阳中级法院下达了终审判决书。法院认为:上诉人颜金德参与诈骗犯罪后,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部分犯罪事实,应属自首。但颜自首时,隐瞒了自己单独向被害人骗取大量钱财的行为,案发后又没有退赔赃款,因此对其不予从轻或减轻处罚,维持一审判决。